欲说“妖怪”,须得先讲“天人合一”。
古人极为推崇“天人合一”的思想和状态,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主体、炎黄子孙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。
古人认为人与天地是相应同构的,比如:
天是圆的,地是方的,人的头圆、足方,以与天地相应;天上有日、月,人则有两目;地有九州,人有九窍;天有风雨,人有喜怒;天有雷电,人有音声;天有四时,人有四肢;天有五音,人有五脏;天有六律,人有六腑;天有冬夏,人有寒热;天有十天干,人有手十指;天有十二辰,人有足十指、阴茎、睾丸与之相应,女子无阴茎、睾丸,但可受孕而怀有胎儿,以补其不足之数;天有阴阳,人有夫妻;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,人身有三百六十五个穴位;地有高山,人有肩、膝;地有深谷,人有腋、腘;地有十二经水,人有十二经脉;地下有潜伏的泉脉,人体内有流行的卫气;地上生有众草,人身生有毫毛;天有白昼、黑夜,人有睡时、起时;天有众星,人有牙齿;地有小山包,人有小骨节;地有耸起的山石,人有高起的骨胳;地有林木,人有膜筋;地上有人烟凑集的村落都邑,人体有聚结隆起的肌肉;一年有十二个月份,人身有四肢十二骨节;地或四时不生草木,人或终身不育儿女……
一旦天人失和,怪异、反常的事物与现象便会随之而生,这就是古人所谓“妖怪”的第一个含义,其第二个含义则是指草木、动物等变成的精灵。
至于咱们现代人,对“妖怪”作出了如下定义:除人类和神(宗教概念)以外存在于天地中的超自然生命,即由于认知限制,人们暂时难以以科学解释的现象或事物。
在典籍中,会用很多别的词语来称呼“妖怪”:妖精、鬼怪、怪异、阴怪、妖物、凶祅、魑魅魍魉、邪怪、怪妖……
“妖怪”一词具有极为浓烈的神话传说色彩,东晋·干宝《搜神记·卷六》便认为:“妖怪”大概是精气依附于物体形成的。精气充斥物体内部,物体外部就会发生变化。物体的形神气质,是物体内外的表现。它依据于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五行,通达于貌、言、视、听、思五事。
坯子经过综合考量,将典籍中的“妖怪”大致分为六类:
一、鬼
特指有形无质、纯阴至阴之体。
二、灵
天生具备灵性或后天受天真地秀、吸日精月华产生自我意识,但未曾进行修炼的生命体与非生命的统称。
三、精
鸟兽草木修炼成的具有相当神智的存在。
四、怪
精的变异体称为怪,大多状貌奇特。
五、妖
具有人形或近似人形,有一定的法力,白天夜间均可活动。
六、魔
法力远比一般的妖强大,对人类来讲极具危害性和破坏性。
罗家英曾曰过:人和妖怪都是妈生的,不同的是,人是人他妈生的,妖怪是妖怪他妈生的。坯子认为同理可证:
∵一旦人丧失了人性,就不再是人,而是“妖人”。
∴一旦妖怪有了人性,就不再是妖怪,而是“人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