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代之前,姓氏分而为二,男子称氏,妇人称姓。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,贱者有名无氏。今南方诸蛮,此道犹存。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,踣其国家,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,可知其为贱也,故姓可呼为氏,氏不可呼为姓。姓所以别婚姻,故有同姓、异姓、庶姓之别。氏同姓不同者,婚姻可通。姓同氏不同者,婚姻不可通。三代之后,姓氏合而为一,皆所以别婚姻,而以地望明贵贱。於文,女生为姓,故姓之字多从女,如姬、姜、嬴、姒、妫、姞、妘、婤、姶、妚、嫪之类是也。所以为妇人之称,如伯姬、季姬、孟姜、叔姜之类,并称姓也。
——《通志·氏族略》

谈到姓,大家很容易就会想到氏。但在夏商周之前,姓、氏所指完全不同,原因在于:其一,严格男女之别,男子称氏,女子称姓;其二,区别贵贱,姓是指他的血统来源,氏则是指他子孙的血统来源。出身低贱的人根本就不知到自己的血统出处;其三,更好地选取婚姻之家,我国自古就有“同姓不婚”。春秋末年以后,由于礼崩乐坏和战乱的影响,姓与氏的界限慢慢变得模糊不清,出现了姓氏走向统一的势头,以至于现在完全没有了界限,和二为一。
自古以来,华夏子孙以姓氏为家族延续的标志。中华姓氏,分为两大类:单姓(只用一个汉字)、复姓(由两个及以上的汉字组成)。
姓的起源

许慎《说文解字》卷二四【女部】:“姓,人所生也,从女、生,生亦声。”
班固《白虎通德论》卷九:“姓者,生也,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。”
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“天子建德,因生以赐姓。”

上面这些都说出了“姓”的本义是“生”。因此,姓最初是代表有共同血缘、血统、血族关系的种族称号,简称族号。作为族号,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庭的,而是整个氏族部落的称号。据文献记载,我们的祖先最初使用姓的目的是为了“别婚姻”、“明世系”、“别种族”。
姓产生的时间大约在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,其由来与祖先的图腾崇拜有关系。
上古同姓不通婚,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。待嫁女子如果要加以区别,则在姓上冠以孟(伯)仲叔季,表示排行。出嫁以后如果要加以区别,就采用下列几种方法:
1.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国名或氏。
2.嫁给别国的国君,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。
3.嫁给别国的卿大夫,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。
4.死后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谥号。
氏的起源
原始社会的末期,黄帝治理天下时,已有“胙土命氏”,出现了氏。夏、商两代,也有少量的“氏”产生。从时间上来讲,这已是父系氏族社会的事情了,氏带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:由于人口的繁衍,原来的部落又分出若干新的部落,这些部落为了互相区别以表示自己的特异性,就为自己的子部落单独起一个本部落共享的代号,这便是“氏”;当然也有的小部落没这样做,而仍然沿用老部落的姓;还有的部落则一边沿用旧姓,一边有自己的“氏”。这些新生的部落后来又分出更多的部落,它们又为自己确定氏,这样氏便越来越多。
氏的产生,最大量、最频繁的时代是周朝。周朝初年,为控制征服的广大地区,大规模地分封诸侯。周武王、周公旦和周成王,先后把土地分封给兄弟、亲戚及异姓功臣等。而这些诸侯国的后人即以封国名为氏。另外,各诸侯国又以同样的方法对国内的卿大夫进行分封,即大夫的后人即以所受封邑的名称为氏。经过层层分封,以封国、封邑名称为氏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。
而后,各种形式的氏的来源又不断出现,氏的繁衍滋生越来越多,氏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姓的数量。
获得氏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
1.以国名为氏。诸侯国君主以受封的国名为氏。
2.以邑名为氏。卿大夫及其后裔以受封的邑名为氏。
3.以官名为氏。贵族及其子孙以其官名为氏。
4.以职业名或技艺名为氏。
5.以所居住的地名为氏。
6.以祖先的字或谥号为氏。
姓者,统其祖考之所自出;氏者,别其子孙之所自分;姓氏者,标示家族血缘之符号也。
氏可以说是姓的分支。“姓”是不变的,“氏”是可变的:“氏一传而可变,姓千万年而不变。”
秦汉之前,姓和氏在不同场合使用,哪些人有姓,哪些人用氏有严格规定。汉代以后,姓氏不加区分,姓氏合一,统称为姓,最明显的标志是《史记》。
根据现有姓氏、推究它们的来源或者说最初确定它为姓氏的缘由,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:
1.上古母系氏族社会女性崇拜的反映,有些直接就是女族长的名姓称号。如姬、姜、嬴、姒、妫、姞、妘、婤、姶、妚、嫪之类。
2.以动植物或其它自然物为姓氏。如马、牛、羊、猪、蛇、龙、柳、梅、李、桃、花、叶、谷、麦、桑、麻、粟、山、水、林、木、风、云、河、江、金、石、钢、铁、玉之类,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部落的图腾。
3.以封国、采邑或职官、爵位为姓氏。如齐、楚、燕、韩、赵、魏、秦、鲁、蔡、郑、陈、宋、阮;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乐正、宰、上官、太史、少正、王、侯、公孙、伯子之类,由于古代封爵职官名目繁多,故此类姓很多。
4.以出生地、居住地或职业为姓,如姚(虞舜生姚墟)、东方(伏羲住处)、西门、东门(鲁庄公子遂后代封住地)、东郭、南、百里、欧阳(越王勾践,被封在乌程欧阳亭)、陶、巫、卜、医之类。
5.以祖先族号、谥号为姓。如唐、虞、夏、商、周、殷,文、武、昭、穆、康、庄、宣、平、成之类。
6.其它(在姓中还有几种变种,突变情况):
1)皇帝赐姓。如刘邦赐项伯姓刘,李煜赐奚廷圭(墨务官)姓李。
2)为避灾难而改姓。如伍子胥在吴被杀后,子孙逃到齐国,改姓王孙;陈厉公子陈完,在陈内乱后逃到齐国做了大夫,改姓田。
3)为避皇帝或圣人讳而改姓。如荀改孙,庄改严,丘改邱等。
4)嫌原姓复杂、字多而改姓。如司马简姓司或马或冯,欧阳简姓欧。
5)少数民族主动从汉姓。如北魏孝文帝规定鲜卑族人改用汉姓如陆、穆、贺、于等,皇族带头,由原来的姓拓跋改为姓元。
6)另外,拓跋、单于、宇文、长孙、呼延、尉迟、耶律、完颜,爱新觉罗等都是少数民族姓的汉语译音。有些少数民族姓在译成汉语后,嫌字太长就简化,如爱新觉罗,改姓罗、金。
从以上可看出,如今的同姓可不一定就是一家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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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
名,自命也。从口夕,夕者,冥也,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名。

这可以认为是名的由来。姓氏是公共的,而名是个人的,是每个人的代号。由于所属的民族、社会、历史、宗教信仰、道德传统及文化修养的不同,历朝历代的命名习惯也很不相同,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意识形态。

古代男子成人,不便直呼其名,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,称之为字,以表其德。后因称字为表字。

《旧五代史·周书·王峻传》:“太祖虽登大位,时以兄呼之,有时呼表字,不忘布衣之契也。”
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是时温州有方士林灵素,初名灵噩,表字岁昌。”
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听稗》:“小生姓侯,名方域,表字朝宗,中州归德人也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回:“这个人姓尤表字云岫,本是我父亲在家时最知己的朋友。”

字一般有一言字、两言字。最多的是两言字。古人命字方法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种:
1.并列式,即字和名意义相同,是并列关系。如:
屈平,字原。广平曰原,意思相同。
颜回,字子渊。渊,回水也,意思相同。
宰予,字子我。予,我也,意思相同。
樊须,字子迟。须、迟都是“待”义。
张衡,字平子。衡、平义同。
陆游,字务观。游、观义同。
曾巩,字子固。巩、固义同。
班固,字孟坚。坚、固义同。
孟轲,字子舆。轲、舆都是车。
2.辅助式,即字和名意思相近,但不完全相同,可以互为辅助。如:
梁鸿,字伯鸾。鸾和鸿都是飞禽,但不是一种,鸿雁和鸾凤可以互为辅助。
陆机,字士衡。机、衡都是北斗中的星名,互为辅助。
郑樵,宇渔仲。樵是打柴的,渔是钓鱼的,常为侣伴,互相辅助。
李渔,字笠翁。渔翁常戴蓑笠。
陈琳,字孔璋。琳、璋都是玉石制品,互为辅助。
3.矛盾式,即字和名意思正相反。如:
曾点,字皙。点为黑污,皙为白色。
朱熹,字元晦。熹是天亮,晦是黑夜。
刘过,字改之。改了就不为过错。
王绩,字无功。成绩和无功正好相反。
4.扩充式,即字与名往往出自一句话中,意思相顺,而且字为名的意思作补充解释或修饰。如:
徐干,字伟长。《孔丛子》曰:“非不伟其体干也。”名和字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,而且字对名作了补充解释。
曹操,字孟德。《荀子·劝学》篇说:“生乎由是,死乎由是,夫是之谓德操。”字和名在一句话里,合成德操,即道德操守,字对名作了修饰性解释和补充。
赵云,字子龙。《周易》说:“云从龙,风从虎。”名和字在一句话中,意思相顺。
陆羽,字鸿渐。《周易》曰:“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。”字对名作了解释。
高明,字则诚。《礼记》曰:“诚则明矣。”名和字在一句话中,诚是明的前提条件,明是诚的后果。
于谦,字廷益。《尚书》说:“谦受益。”名和字在一句话中,谦是前提条件,益是谦的后果。
5.延伸式,即字为名之意思的延伸。如:
李白,字太白。太白指太白金星,这是对白意的延伸。
杜牧,字牧之。牧之即放牧,延伸解释了牧的含义。
杨达,字士达。士达,即士进的意思,进一步延伸了达的含义。
丘锡,字永锡。永锡是“永锡难老” 的省约,出自《诗经·鲁颂》,延伸了锡的含义。
雷简夫,字太简。也是延伸强调了简义。
从以上可以看出,字与名有密切关系,这叫名字相应,互为表里。
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“子”,这是因为“子”是男子的尊称。不过,这个“子”常常省去。
古人有名有字,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月后由父亲命名;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时取字,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时取字。
古人“字”的全称
1.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,字的后面加“父”或“甫”表示性别,这样就构成男子字的全称。例如:
伯禽父 仲山甫 仲尼父 叔兴父
要特别注意,有时候会省去“父”或“甫”,有时候会省去排行。
2.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,姓的前面加孟(伯)仲叔季表示排行,字的后面加“母”或“女”表示性别,这样就构成女子字的全称。例如:
孟妊车母 仲姞义母
要特别注意,有时候会省去“母”或“女”,有时候会省去排行,有时候单称“某母”或“某女”。最常见的是在姓的前面冠以排行。
古人“名”、“字”连说
在中国古代,由于特别重视礼仪,所以名、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。在人际交往中,名一般用作谦称、卑称,或上对下、长对少的称呼。平辈之间,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,在多数情况下,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,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。平辈之间,相互称字,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。下对上,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,可以称字,但绝对不能称名,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,更是连提都不能提,否则就是“大不敬”或叫“大逆不道”(由此便产生了我国特有的“避讳”制度)。
在古代,名和字连起来称呼,也是为了表示尊敬。有两种情况,值得大家注意:
第一种情况是在先秦时期,当名和字连称时要先字后名。如:
孔父嘉,孔子在宋国的祖先,“孔父”是字;“嘉”是名;姓为“公孙”。
叔梁纥(hé),孔子的父亲,“纥”是名;“叔梁”是字;姓为“孔”。
孟明视,百里奚的儿子,“视”是名;“孟明”是字;姓为“百里”。
西乞术,蹇叔的儿子,“术”是名;“西乞”是字;姓为“蹇”。
白乙丙,蹇叔的儿子,“丙”是名;“白乙”是字;姓为“蹇”。
第二种情况是汉朝以后名字连称时,先“名”后“字”。如:
“鲁国孔融文举,广陵陈琳孔璋,山阳王粲仲宣,北海徐干伟长,陈留阮瑀元瑜,汝南应场德进,东平刘桢公干……”这是曹丕《典论·论文》中的一段话,提到“建安七子”名字连称,都是先名后字。